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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提高儿童苯丙酮尿症医疗保险保障水平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提高儿童苯丙酮尿症(以下简称PKU)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城乡居民家庭医疗费用负担,根据《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155号)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障对象

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0―14周岁(含14周岁)PKU患儿,包括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以下简称BH4D)患儿。

二、支付范围

普通型PKU患儿门诊检查费用(包括血苯丙氨酸检测、串联质谱检测、尿碟呤分析、血常规、微量元素、肝肾功、骨龄测定、儿童体检、智力测评、颅脑磁共振等);购买治疗用低苯丙氨酸食品(PKU专用奶粉、蛋白粉、米、面等)费用;BH4D患儿门诊检查费用(包括血苯丙氨酸检测、串联质谱检测、尿碟呤分析、血常规、微量元素、肝肾功、骨龄测定、儿童体检、智力测评、颅脑磁共振等);治疗用四氢生物蝶呤和神经递质前质药物(L-多巴、5-羟色氨酸等)及购买特殊奶粉费用。非治疗用食品和非必须治疗用药不在支付范围之内。

三、支付标准

(一)从2014年6月1日开始,将我市患苯丙酮尿症的参保学生儿童的支付标准调整如下:

病种名称 限定年龄 支付范围 医疗费用

限额标准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普通型苯丙酮尿症(PKU) 0―3

周岁

门诊检查费用及治疗用低苯丙氨酸食品费用 1.2万元/年 70%
4―14

周岁

1.7万元/年
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BH4D) 0―3

周岁

门诊检查费用及专用药品费用;BH4D (DHPR缺乏症)所需特殊奶粉费用 1.5万元/年 70%
4―14

周岁

2.0万元/年

(二)支付标准包含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医疗补充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参保患儿按标准支付后,剩余费用不再纳入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支付,也不计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累计。

(三)《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不再执行。对2014年6月1日前已按该规定办理了2014年度定额补偿手续的,按照参保患儿应享受的月份数计算支付标准进行补差。

四、实施程序

(一)定点。儿童苯丙酮尿症的治疗实行定点医疗服务管理。按照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首批确定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四川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成都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分中心)为我市儿童苯丙酮尿症定点治疗机构。

(二)诊断。定点治疗机构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和诊断标准对本辖区新生儿进行PKU、BH4D诊断,并负责对非定点治疗机构诊断的PKU、BH4D患儿进行鉴别诊断,向同意治疗的确诊患儿出具PKU、BH4D诊断书和《苯丙酮尿症定点救治登记表》。

(三)备案。经诊断或鉴别诊断的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PKU、BH4D患儿,由定点治疗机构携带患儿个人信息、参保证明等基础资料,以及《苯丙酮尿症定点救治登记表》和实验室检测报告等资料,按医院级别和属地管理原则,定期到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备案,纳入信息系统实名登记管理。

(四)救治。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后,PKU、BH4D患儿到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定期检测和实名管理。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卫生部门《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2010版)》对儿童苯丙酮尿症患儿进行规范治疗和管理。

(五)补偿。经诊断确认和登记备案管理的PKU、BH4D患儿,其产生的符合补偿范围和补偿标准的费用,在其接受治疗和实名登记管理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补偿手续。由定点医疗机构定期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由其他项目或捐赠方免费提供的食品及药品,或者属于国家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提供的服务,定点医疗机构不得向患儿收费,并不得纳入医疗保险补偿范围。

五、工作要求

(一)卫生部门要加强对新生儿儿童苯丙酮尿症筛查工作的检查和指导,指导各级筛查医疗机构规范服务,做到早发现、早治疗,确保筛查、确诊和治疗的质量。

(二)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儿童苯丙酮尿症患儿的治疗管理。确定专人负责,建立患儿个人档案,留存相关证件复印件、《苯丙酮尿症定点治疗登记表》、检测费用发票存根等资料。接受卫生、财政、医保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三)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做好儿童苯丙酮尿症患儿救治补偿范围、补偿标准和补偿程序等政策宣传,以及患儿的实名登记管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办理补偿手续。

(四)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儿童苯丙酮尿症患儿治疗补偿经费的管理和督查。



社保常见问题

 

常见社保问题:

Q1:社保代理合法吗?

A1:合法。

相关法律:《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暂行办法所称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是指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经办机构,根据协议,接受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个人的委托,在一定期限内为委托方代管劳动者个人档案、代办劳动人事、社会保险等劳动保障事务的行为”

 

Q2:社保代理是怎么收费的?社保代理服务内容有哪些?

A2:社保代理收费标准为19.8元/月起,代理办理社保相应服务,主要有:

1.工伤认定、评级、报销手续;

2.养老退休手续;

3.生育津贴、产前检查费报销、申领手续;

4.参保人员的医疗费报销;

5.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6..……

 

Q3:社保最少要交多少年?养老金能领多少?

A3:养老保险需要交满15年。养老金领取按当地社保领取政策为准。

 

Q4:医疗保险买多久可以报销,补缴算断缴吗?

A4:医保具体连续缴纳时限,各地社保政策有不同的规定,成都规定要连续缴纳12个月。医保断缴后即暂停享受医保待遇,欠费3个月以内补缴的,不算断缴,可连续享受社保待遇,欠费4个月以上的视为中断。

 

Q5:生育保险买多久可以报销?能报销多少?

A5:生育保险要连续交满12个月,才能享受生育待遇。生育保险具体报销标准应看各地社保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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