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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忻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政策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残联: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6〕38号)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忻政办发〔2015〕135号)文件精神,为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全民医保体系,保障困难群体的医疗待遇水平,现将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政策调整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2017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金额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20元调整为150元。
二、调整城镇低保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员缴费方式
从缴纳2017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起,城镇低保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原来的民政部门直接拨付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个人不缴费调整为由参保人员全额缴纳,民政补助资金由县(市、区)级民政部门直接发放到被资助对象个人账户。
三、做好城镇低保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员参保信息比对、上报工作
各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务必于每年2月20日前,将城镇居民参保缴费信息全部录入金保工程信息系统数据库并确认。市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及时将全市城镇居民参保信息提交市民政部门和残联,由民政部门和残联对全市低保人员和重残人员的参保信息进行比对,将比对结果和民政资助金额等信息填入附件中,于3月10日前连同电子信息反馈市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市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据此上报。
四、各县(市、区)要认真抓好落实工作,基层代办机构要积极主动做好政策宣传及参保登记缴费工作,确保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人人皆知,实现人人参保。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忻 州 市 财 政 局

忻   州   市   民   政   局               忻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6月23日



社保常见问题

 

常见社保问题:

Q1:社保代理合法吗?

A1:合法。

相关法律:《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暂行办法所称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是指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经办机构,根据协议,接受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个人的委托,在一定期限内为委托方代管劳动者个人档案、代办劳动人事、社会保险等劳动保障事务的行为”

 

Q2:社保代理是怎么收费的?社保代理服务内容有哪些?

A2:社保代理收费标准为19.8元/月起,代理办理社保相应服务,主要有:

1.工伤认定、评级、报销手续;

2.养老退休手续;

3.生育津贴、产前检查费报销、申领手续;

4.参保人员的医疗费报销;

5.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6..……

 

Q3:社保最少要交多少年?养老金能领多少?

A3:养老保险需要交满15年。养老金领取按当地社保领取政策为准。

 

Q4:医疗保险买多久可以报销,补缴算断缴吗?

A4:医保具体连续缴纳时限,各地社保政策有不同的规定,成都规定要连续缴纳12个月。医保断缴后即暂停享受医保待遇,欠费3个月以内补缴的,不算断缴,可连续享受社保待遇,欠费4个月以上的视为中断。

 

Q5:生育保险买多久可以报销?能报销多少?

A5:生育保险要连续交满12个月,才能享受生育待遇。生育保险具体报销标准应看各地社保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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