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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自主创业一次性领取剩余月数失业保险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局:

为切实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5〕3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自主创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剩余月数失业保险金,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

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的失业人员。

二、申领条件

(一)申领对象处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我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且申领时有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二)申领对象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自主创业,即:通过工商注册开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

三、申领资料

(一)《自贡市自主创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剩余月数失业保险金申领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四、发放原则

(一)申请人本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尚未领取的剩余月数的失业保险金总和。申请人失业保险金剩余享受期限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期限有重复月份的,不计入剩余月数。

(二)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金额,按审核同意当月申请人本人的发放标准和剩余领取月数计发。

(三)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后,不再享受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代缴医疗保险费、生育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五、申领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申领对象向失业保险金发放地的区(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提出申请。

(二)受理申请的区(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对申请人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情况及创业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时间不低于7天)。

(三)经公示无异议后,符合条件的,区(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按规定,将审核后的一次性发放失业保险金划入申请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银行个人账户。

(四)区(县)就业服务管理局于每月底前将《自贡市自主创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剩余月数失业保险金申领汇总表》(附件2)报市就业局失业保险待遇审核科备案。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贡市财政局

2017年7月5日



社保常见问题

 

常见社保问题:

Q1:社保代理合法吗?

A1:合法。

相关法律:《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暂行办法所称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是指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经办机构,根据协议,接受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个人的委托,在一定期限内为委托方代管劳动者个人档案、代办劳动人事、社会保险等劳动保障事务的行为”

 

Q2:社保代理是怎么收费的?社保代理服务内容有哪些?

A2:社保代理收费标准为19.8元/月起,代理办理社保相应服务,主要有:

1.工伤认定、评级、报销手续;

2.养老退休手续;

3.生育津贴、产前检查费报销、申领手续;

4.参保人员的医疗费报销;

5.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6..……

 

Q3:社保最少要交多少年?养老金能领多少?

A3:养老保险需要交满15年。养老金领取按当地社保领取政策为准。

 

Q4:医疗保险买多久可以报销,补缴算断缴吗?

A4:医保具体连续缴纳时限,各地社保政策有不同的规定,成都规定要连续缴纳12个月。医保断缴后即暂停享受医保待遇,欠费3个月以内补缴的,不算断缴,可连续享受社保待遇,欠费4个月以上的视为中断。

 

Q5:生育保险买多久可以报销?能报销多少?

A5:生育保险要连续交满12个月,才能享受生育待遇。生育保险具体报销标准应看各地社保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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