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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关待遇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做好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5〕190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5〕403号)文件要求,现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关待遇标准调整如下,请予执行。

一、调整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由5万元、7万元提高至10万元、15万元。

有关医疗费用进入大病保险支付的起付线由各地与委托承办的商业保险机构谈判约定。

二、调整住院起付标准

住院起付标准调整如下:

  

  备注:(1)住院医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未达到起付标准的,所发生费用由个人自付。(2)年度内跨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按住院医疗的次数支付对应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如:首次住院在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300元;二次住院在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500元。

三、调整住院医疗支付比例

将基本医疗保险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医疗的支付比例由原75%提高至80%。调整后各级医疗机构住院医疗的支付比例如下:

  

  四、调整重特大疾病待遇

将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统筹,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规定内按相应住院医疗支付比例支付。

五、本办法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此前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江市财政局

2016年1月8日



社保常见问题

 

常见社保问题:

Q1:社保代理合法吗?

A1:合法。

相关法律:《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暂行办法所称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是指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经办机构,根据协议,接受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个人的委托,在一定期限内为委托方代管劳动者个人档案、代办劳动人事、社会保险等劳动保障事务的行为”

 

Q2:社保代理是怎么收费的?社保代理服务内容有哪些?

A2:社保代理收费标准为19.8元/月起,代理办理社保相应服务,主要有:

1.工伤认定、评级、报销手续;

2.养老退休手续;

3.生育津贴、产前检查费报销、申领手续;

4.参保人员的医疗费报销;

5.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6..……

 

Q3:社保最少要交多少年?养老金能领多少?

A3:养老保险需要交满15年。养老金领取按当地社保领取政策为准。

 

Q4:医疗保险买多久可以报销,补缴算断缴吗?

A4:医保具体连续缴纳时限,各地社保政策有不同的规定,成都规定要连续缴纳12个月。医保断缴后即暂停享受医保待遇,欠费3个月以内补缴的,不算断缴,可连续享受社保待遇,欠费4个月以上的视为中断。

 

Q5:生育保险买多久可以报销?能报销多少?

A5:生育保险要连续交满12个月,才能享受生育待遇。生育保险具体报销标准应看各地社保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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