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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三亚医保一次性补缴政策

根据三亚市政府近日下发的《关于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14年1月1日起,三亚市将取消“母婴捆绑”政策,所有新生儿统一执行“落地参保”政策。

据介绍,新生儿落地参保实施范围包括具有三亚市户籍的城镇从业人员、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其新生儿均执行落地参保政策。非三亚市户籍,但夫妻一方参加三亚市城镇从业人员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其新生儿均可享受“落地参保政策”,不受户籍限制。但不得重复享受户籍所在地医疗保险待遇。

根据《通知》,新生儿享受“落地参保”需在出生当年内,其法定监护人凭新生儿的户口本(非三亚市户籍新生儿,附带其监护人参加三亚市医疗保险的有关凭证)在三亚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办理参保登记,并在该局设定的征收点补缴出生当年的医疗保险费;新生儿补缴出生当年的医疗保险费之前发生的医疗费,先由其监护人垫付。其在补缴出生当年的医疗保险费后,可凭新生儿相关医疗资料和证件到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

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副局长杨卫星、医疗保险处副处长李向阳一行做客南国都市报,接听由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和南国都市报联合主办的“社保热线”。为了让广大读者更多了解社会保险业务中医疗保险项目,记者特意从50多个热线中提出10个读者最为关心问题,列举如下。

省社保局办公场地太窄 市民盼业务大厅

问题一:海口王女士:由于工作需要,我每月都要到省社保局办事,社保局五楼的办事处地方太小,连个填表格的地方都没有,而且办理登记时,还要来回跑两三个地方,才能办好,麻烦又占用时间很不方便,社保局能否采取一些措施能给我们市民行个方便呢?

杨卫星副局长:省社保局办公楼建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总共面积为2700余平方米,当时省本级直接服务的对象不足19万人。到2008年底,省本级直接服务的对象达到97万多人,是原来的5倍多。此外,最近几年,省有关部门委托我局代发独生子女奖励金等8项非社保险待遇,导致前来本局咨询业务和办理社保业务的人员大幅增加,所以我们那里百平方米的服务大厅就根本无法满足现有需要了。我们知道这样对业务办理造成很大的不便,一些前来办事的人员颇有怨言,而且存在安全隐患。非常感谢您的提问,我们将争取改变这一状况,以方便广大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

问题二:琼中陈女士:我原来在琼中某农场工作,当时在琼中县社保局缴纳社保费。现在我已经移居海口,但是为了缴纳社保费,我每三个月都要回一趟琼中县,觉得特别麻烦。

李向阳副处长:你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或是请人代缴的方式,将社保费转到社保账户。如果无法转账,那就只好按照原来的方式办理了。目前,我省正在考虑省级统筹各项操作问题,努力为广大群众解决省内跨地区缴纳社保费问题。

问题三:三亚付先生:我妻子在海口工作,但是单位总部在三亚,所以社保费也在三亚市参保。妻子以前在海口也参加过医疗保险,请问是否可以将医疗保险转到三亚?

李处长:根据社保属地管理原则,各地方单位及企业从业人员医疗保险参保地为其所在地。如果你妻子目前在三亚市参保,可以将以前在海口缴纳的医疗保险费转到三亚市社保局,同样可以享受医疗保险相关待遇。

中断三月连续缴满半年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问题四:海口李先生:自己所在的单位参保停缴了,去年九月自己开始自行参保,直到今年一月份后,由于自己疏忽忘记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相关医疗费用了,导致中途断停了两个月没有缴纳,想问之前遗漏的还能补交?可以享受医疗待遇吗?

王勇主任科员:李先生你好,因为个人参保协议的是按季度缴费,第一季度的缴费是不能放在第二月份缴费,在中断不超三个月的情况下,往后的月份是可以缴费。参保人参保基本医疗保险后,连续缴费满1年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或累计中断缴费6个月的,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恢复缴费后,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的,在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重新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在连续缴费满1年后方可重新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

问题五:海口陈女士:自己自行缴纳医疗保险已经满12个月以上,目前自己正处于生育期,想询问在生育时能报销吗?还有自己之前在旧单位缴纳市级医疗,现在的新单位缴纳的又是省级医疗,想问能合并吗?

沈萌主任科员:陈女士你好,对于您提到关于生育能否报销的问题,是这样的,个人参保生育保险这条规定目前还没有纳进医疗保险条例,单位参保就有此规定,所以您个人参保在正常生育时是不能报销的,但如果是有关于生育疾病这一块就可以报销。对于这个市级和省级的医疗保险,是可以合并的,您只要到相关部门办保险转移就可以了。

从未参加医保者一次性补交可同样享受待遇

问题六:儋州黄女士:自己的母亲在单位工作20多年,单位在没有按照劳动法规定,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下招工,母亲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工作了20年,对于参保问题单位至今都没有给员工办理过,我们该怎么办?

李向阳副处长:黄女士你好,您的问题我们建议您跟相关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你母亲已经退休,根据我省颁布最新医疗保险条例,凡是2009年5月31日前从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可以一次性缴纳10年基本医疗保险补偿费后,按本条例规定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补偿费的缴费标准,按缴费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的缴纳标准确定。具体方法由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问题七:海口陈先生:自己2007年起就一直缴纳医疗保险至今从没有中断过,现在身体健康出现问题需要住院,想问住院花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吗?能报销多少?

王勇主任科员:陈先生您好,您放心,可以的。根据医疗保险相关条例规定,只要确定每个月都缴纳医疗费,并确保从没有中断过,住院花费的医疗费用都可以报销的。住院能报销多少这个问题相关规定是这样的,住院医疗报销比例是85%,但是具体还是要看您到时住院花费的各个项目费用比例计算。

问题八:海口邓女士:自己的建行医疗IC卡丢失了要怎么补办?

沈萌主任科员:邓女士您好,关于医疗IC卡丢失了您不用紧张,您只要到相关的银行挂失重新补办就行了,也就是说您的医疗IC卡是建行的,所以您只要到建行挂失重新补办就行了。

单位不给职工办理社保 主管将遭2万罚款

问题九:澄迈刘女士:自己2004年进入现在的单位工作,之前单位地址在海口,后来搬到了澄迈。单位一直都没有给我们员工办理医疗保险也从没有提过,直到今年6月单位主动提出承诺给单位工作七年以上的老员工缴纳各项社保费,自己刚好也符合条件,可是到目前为止单位都没有给我们办理,我们该怎么办?

王勇主任科员:刘女士你好,如果单位不给你们办理参保事宜,你们可以向本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单位立刻缴纳相关保险项目。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的数额、期限缴纳和代扣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由征收机关责令限期缴纳欠缴的款额及利息;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欠缴额2%的滞纳金,但不同时计缴利息,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问题十:来自湖南的吴先生:我是一名军人,在部队当兵10年了,现在要退伍转业,请问在部队服役时间社保费如何认定。

李向阳副处长:根据相关规定,2001年7月1日前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或者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退役军人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在军队服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

跨统筹地区流动人员按管理权限到本省县级以上组织、人事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或由其授权的其他部门办理了正式调动手续的,其按条例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 户籍限制



社保常见问题

 

常见社保问题:

Q1:社保代理合法吗?

A1:合法。

相关法律:《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暂行办法所称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是指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经办机构,根据协议,接受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个人的委托,在一定期限内为委托方代管劳动者个人档案、代办劳动人事、社会保险等劳动保障事务的行为”

 

Q2:社保代理是怎么收费的?社保代理服务内容有哪些?

A2:社保代理收费标准为19.8元/月起,代理办理社保相应服务,主要有:

1.工伤认定、评级、报销手续;

2.养老退休手续;

3.生育津贴、产前检查费报销、申领手续;

4.参保人员的医疗费报销;

5.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6..……

 

Q3:社保最少要交多少年?养老金能领多少?

A3:养老保险需要交满15年。养老金领取按当地社保领取政策为准。

 

Q4:医疗保险买多久可以报销,补缴算断缴吗?

A4:医保具体连续缴纳时限,各地社保政策有不同的规定,成都规定要连续缴纳12个月。医保断缴后即暂停享受医保待遇,欠费3个月以内补缴的,不算断缴,可连续享受社保待遇,欠费4个月以上的视为中断。

 

Q5:生育保险买多久可以报销?能报销多少?

A5:生育保险要连续交满12个月,才能享受生育待遇。生育保险具体报销标准应看各地社保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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