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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为切实推进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作,逐步、合理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更好地保障参保人的医疗待遇,结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承受能力和全市城镇职工在岗平均工资发布时间变化,经市人民政府第 5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自2017年1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从4万元调整提高到5万元;大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从15万元调整提高到20万元。

二、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时间

(一)自2017年度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调整缴费基数时间从4月修改为7月。2017年4月至6月继续按上年度核定缴费基数缴纳医疗保险费。

(二)2017年度个体身份参保人按规定在年度缴费期7月至9月期间(含9月)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以税务部门出具的缴费单据日期为准),从4月1日起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10月起补缴的,在缴纳医疗保险费后的次月1日起按政策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三)2018年起个体身份参保人按规定在年度缴费期7至9月期间(含9月)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以税务部门出具的缴费单据日期为准),从7月1日起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10月起补缴的,在缴纳医疗保险费后的次月1日起按政策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三、2017年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投保标准

(一)2017年度城镇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投保金额为人均360元,其中:单位部分缴费为人均324元,个人部分缴费人均36元。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有结余的县(区),可视情况对单位缴费部分给予补助。

(二)2017年度城镇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投保金,请各县(区)于2017年6月30日前全额上解市级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2017年6月(不含6月)后参保的,请各县(区)于2017年12月31日前按应缴金额全额上解市级城镇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普洱市财政局

2017年5月12日



社保常见问题

 

常见社保问题:

Q1:社保代理合法吗?

A1:合法。

相关法律:《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暂行办法所称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是指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经办机构,根据协议,接受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个人的委托,在一定期限内为委托方代管劳动者个人档案、代办劳动人事、社会保险等劳动保障事务的行为”

 

Q2:社保代理是怎么收费的?社保代理服务内容有哪些?

A2:社保代理收费标准为19.8元/月起,代理办理社保相应服务,主要有:

1.工伤认定、评级、报销手续;

2.养老退休手续;

3.生育津贴、产前检查费报销、申领手续;

4.参保人员的医疗费报销;

5.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6..……

 

Q3:社保最少要交多少年?养老金能领多少?

A3:养老保险需要交满15年。养老金领取按当地社保领取政策为准。

 

Q4:医疗保险买多久可以报销,补缴算断缴吗?

A4:医保具体连续缴纳时限,各地社保政策有不同的规定,成都规定要连续缴纳12个月。医保断缴后即暂停享受医保待遇,欠费3个月以内补缴的,不算断缴,可连续享受社保待遇,欠费4个月以上的视为中断。

 

Q5:生育保险买多久可以报销?能报销多少?

A5:生育保险要连续交满12个月,才能享受生育待遇。生育保险具体报销标准应看各地社保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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