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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市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县、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市各大中专院校、技校、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6〕53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号)的规定,为推进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将市委、市政府对学生的关爱落实到实处,确保学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学生参保任务,现将2018年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类学校应利用2017年秋季开学时,向入学新生发放《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通知书》、《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指南》,做好学生续保缴费及新参保发动等的组织工作。

(二)各级各类学校应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3〕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教育厅关于规范我区高等院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3〕1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33号)等有关规定,采取托收代缴的方式做好参保缴费工作。

二、缴费标准

(一)2018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按每人不低于180元的标准缴纳;国家对个人缴费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个人缴费应在规定的缴费期内按年度一次性缴纳。

(二)城乡居民的困难、特殊人群(包括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五保户、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农村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结扎户的父母及其子女、边境0-20公里城乡居民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按照当年度居民个人的缴费标准缴费。

该类参保人员的参保缴费采取“先缴后补”原则。个人缴费补助标准和补助办法,回到参保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补助手续。

(三)在办理参保及续保手续时,属于重度残疾的学生免费参保及续保。参续保时需提交相应的柳州市残联颁发的《残疾证》。

三、在校学生参(续)保及享受待遇时间

(一)连续参保缴费。学生应当在9月1日至12月25日缴纳新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按时预缴保费的,12月31日24时将自动终止医疗保险待遇。部分学生按时缴费有困难的,可以延迟至下一年度的2月底,足额缴费后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连续缴费学生指在我市原城镇居民医保和原新农合正常参保缴费学生,其中包括以特殊人员身份参保的学生。

(二)初次参保缴费。初次参保的人员,在9月1日至12月25日缴纳新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当年1月1日至6月30日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的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逾期未参保缴费的,不再办理当年度的新参保缴费手续。

初次参保学生是指从未参加过我市原城镇居民医保和原新农合的学生。

(三)中断参保缴费。中断缴费1年以上续保的人员,从足额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从第3个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中断参保缴费学生指已参加过我市原城镇居民医保和原新农合的,2017年度未缴费学生。

四、组织保障

(一)做好组织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应指定一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要根据参保缴费时间安排,积极开展学生的组织发动工作,规范程序,完整、准确登记学生信息,加强保费管理,确保整体工作有序推进。

(二)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注重加强在校学生的参保缴费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告家长书、公开信、网站、手机短信及微信、发放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告知学生个人缴费权利与义务,动员和引导在校学生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使更多的在校学生积极主动参保,以切实减轻参保学生个人及家庭的医疗负担。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及学校要认真组织、密切配合,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柳州市教育局



社保常见问题

 

常见社保问题:

Q1:社保代理合法吗?

A1:合法。

相关法律:《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暂行办法所称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是指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经办机构,根据协议,接受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个人的委托,在一定期限内为委托方代管劳动者个人档案、代办劳动人事、社会保险等劳动保障事务的行为”

 

Q2:社保代理是怎么收费的?社保代理服务内容有哪些?

A2:社保代理收费标准为19.8元/月起,代理办理社保相应服务,主要有:

1.工伤认定、评级、报销手续;

2.养老退休手续;

3.生育津贴、产前检查费报销、申领手续;

4.参保人员的医疗费报销;

5.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6..……

 

Q3:社保最少要交多少年?养老金能领多少?

A3:养老保险需要交满15年。养老金领取按当地社保领取政策为准。

 

Q4:医疗保险买多久可以报销,补缴算断缴吗?

A4:医保具体连续缴纳时限,各地社保政策有不同的规定,成都规定要连续缴纳12个月。医保断缴后即暂停享受医保待遇,欠费3个月以内补缴的,不算断缴,可连续享受社保待遇,欠费4个月以上的视为中断。

 

Q5:生育保险买多久可以报销?能报销多少?

A5:生育保险要连续交满12个月,才能享受生育待遇。生育保险具体报销标准应看各地社保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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