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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扩大失业保险基金 支出范围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

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财政局,各区(经济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局)、财政局、地税分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预防失业作用,根据《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东部7省(市)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13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4〕188号)、《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6〕94号)等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促进就业的对象为参加本市失业保险(申请补贴前正在参加或者曾经参加过本市失业保险)且符合广东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人员和单位。

二、试点支出项目

(一)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

(二)社会保险补贴:包括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含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三)岗位补贴:包括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岗位补贴。

今后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补贴项目有调整的,从其规定。

三、补贴条件、标准和申领程序

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促进就业支出项目的补贴条件、标准和申领程序按本市就业专项资金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失业保险基金和就业专项资金中重复申领就业补贴。

四、其他事项

(一)试点资金提取。试点期间,在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和留足相当于上年度失业保险待遇支出总额两倍储备的前提下,将超出储备额结余部分的一定比例用于促进就业,每年支出额度最高不超过上年度本市失业保险费征收总额的20%。

(二)试点支出数据统计。试点期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要做好试点数据汇总上报工作,建立试点支出统计台帐,并按要求每季度上报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三)试点支出资金监管。各经办机构要充分利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审核补贴资料的真实性,及时将有关补贴数据录入“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信息系统”,积极配合人大、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确保基金安全。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关于贯彻实施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珠人社〔2013〕192号)同时废止。

(五)本通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珠 海 市 财 政 局

珠 海 市 地 方 税 务 局

2017年5月18日



社保常见问题

 

常见社保问题:

Q1:社保代理合法吗?

A1:合法。

相关法律:《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暂行办法所称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是指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经办机构,根据协议,接受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个人的委托,在一定期限内为委托方代管劳动者个人档案、代办劳动人事、社会保险等劳动保障事务的行为”

 

Q2:社保代理是怎么收费的?社保代理服务内容有哪些?

A2:社保代理收费标准为19.8元/月起,代理办理社保相应服务,主要有:

1.工伤认定、评级、报销手续;

2.养老退休手续;

3.生育津贴、产前检查费报销、申领手续;

4.参保人员的医疗费报销;

5.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6..……

 

Q3:社保最少要交多少年?养老金能领多少?

A3:养老保险需要交满15年。养老金领取按当地社保领取政策为准。

 

Q4:医疗保险买多久可以报销,补缴算断缴吗?

A4:医保具体连续缴纳时限,各地社保政策有不同的规定,成都规定要连续缴纳12个月。医保断缴后即暂停享受医保待遇,欠费3个月以内补缴的,不算断缴,可连续享受社保待遇,欠费4个月以上的视为中断。

 

Q5:生育保险买多久可以报销?能报销多少?

A5:生育保险要连续交满12个月,才能享受生育待遇。生育保险具体报销标准应看各地社保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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