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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的通知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加强和统一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的管理,根据《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粤劳社[2000]304号)《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粤劳社[2000]319号)和《梅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梅市府[2000]23号)及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有关规定,经与有关部门研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诊疗项目范围(2012年版)》(以下简称《诊疗项目》)《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2012年版)》(以下简称《服务设施》),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一、《诊疗项目》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种医疗技术劳务项目和采用医疗仪器、设备及医用材料进行诊断、治疗的项目:

(一)临床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诊疗项目;

(二)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

(三)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的诊疗项目。

二、《诊疗项目》分为“社会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社会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和“工伤保险专门规定项目”。

“社会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包括非基本医疗范围、非临床诊疗必需、效果不确定的诊疗项目以及属于特需医疗服务的诊疗项目。

“社会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临床诊疗必需、效果确定但容易滥用或费用昂贵的诊疗项目。非工伤保险的参保人发生此诊疗项目的费用,先由参保人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医疗保险或生育保险的有关规定支付。

“工伤保险专门规定项目”是指工伤保险有专门规定的项目。

三、《服务设施》是指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需的生活服务设施。

四、《服务设施》分为“社会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及“社会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和“工伤保险其他规定项目”。

五、《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适用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发生的费用由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按相关规定支付。

六、《诊疗项目》、《服务设施》按国家、省有关要求及我市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七、《诊疗项目》、《服务设施》从2013年4月1日起执行。

本通知未作规定的,按《梅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梅市府[2000]23号)规定执行。



社保常见问题

 

常见社保问题:

Q1:社保代理合法吗?

A1:合法。

相关法律:《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暂行办法所称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是指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经办机构,根据协议,接受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个人的委托,在一定期限内为委托方代管劳动者个人档案、代办劳动人事、社会保险等劳动保障事务的行为”

 

Q2:社保代理是怎么收费的?社保代理服务内容有哪些?

A2:社保代理收费标准为19.8元/月起,代理办理社保相应服务,主要有:

1.工伤认定、评级、报销手续;

2.养老退休手续;

3.生育津贴、产前检查费报销、申领手续;

4.参保人员的医疗费报销;

5.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6..……

 

Q3:社保最少要交多少年?养老金能领多少?

A3:养老保险需要交满15年。养老金领取按当地社保领取政策为准。

 

Q4:医疗保险买多久可以报销,补缴算断缴吗?

A4:医保具体连续缴纳时限,各地社保政策有不同的规定,成都规定要连续缴纳12个月。医保断缴后即暂停享受医保待遇,欠费3个月以内补缴的,不算断缴,可连续享受社保待遇,欠费4个月以上的视为中断。

 

Q5:生育保险买多久可以报销?能报销多少?

A5:生育保险要连续交满12个月,才能享受生育待遇。生育保险具体报销标准应看各地社保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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