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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紧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扶贫政策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扶贫办: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省医保办、省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闽人社文〔2017350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抓紧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扶贫政策的通知》(闽人社办〔2017317号)等文件要求,为尽快做好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为其代缴不低于50%的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贫困人员已脱贫的,可享受该项代缴政策至2020年)。各县(市、区)需尽快制定出台贯彻落实闽人社文〔2017350号文件的实施办法,明确政府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贫困人员的代缴比例,以便2018年尽快启动代缴工作。贫困人员包括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

  二、具有多重身份的贫困人员参保对象,按照最高代缴比例享受优惠政策,不重复享受代缴。梅列区和三元区人民政府为贫困人员代缴50%的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所需资金按现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资金负担办法执行。

  三、各县(市、区)人社局、扶贫办、民政局要建立数据动态共享机制。扶贫办要负责实时提供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信息,民政部门要负责实时提供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信息,人社部门要根据扶贫办和民政部门提供的人员信息为贫困人员进行代缴保费。

  四、各县(市、区)确定代缴比例并获取贫困人员相关信息后,请及时上报省城乡居民保中心信息科,由省里统一增设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人员这一困难群体。为确保困难群体认定和养老保险费代缴准确,避免出现误扣保费,此项工作未完成的县(市、区),省城乡居民保中心将先行暂停其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代扣功能,待该项工作完成后即时恢复。

  五、各县(市、区)要抓紧比对、掌握贫困人员参保和待遇发放情况,对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贫困人员,应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扩面行动,确保贫困人员一个不落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社保常见问题

 

常见社保问题:

Q1:社保代理合法吗?

A1:合法。

相关法律:《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暂行办法所称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是指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经办机构,根据协议,接受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个人的委托,在一定期限内为委托方代管劳动者个人档案、代办劳动人事、社会保险等劳动保障事务的行为”

 

Q2:社保代理是怎么收费的?社保代理服务内容有哪些?

A2:社保代理收费标准为19.8元/月起,代理办理社保相应服务,主要有:

1.工伤认定、评级、报销手续;

2.养老退休手续;

3.生育津贴、产前检查费报销、申领手续;

4.参保人员的医疗费报销;

5.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6..……

 

Q3:社保最少要交多少年?养老金能领多少?

A3:养老保险需要交满15年。养老金领取按当地社保领取政策为准。

 

Q4:医疗保险买多久可以报销,补缴算断缴吗?

A4:医保具体连续缴纳时限,各地社保政策有不同的规定,成都规定要连续缴纳12个月。医保断缴后即暂停享受医保待遇,欠费3个月以内补缴的,不算断缴,可连续享受社保待遇,欠费4个月以上的视为中断。

 

Q5:生育保险买多久可以报销?能报销多少?

A5:生育保险要连续交满12个月,才能享受生育待遇。生育保险具体报销标准应看各地社保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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